郭飞雄:望推动中共监狱禁警棍电击男女生殖器
——张青见郭飞雄指酷刑致伤残 律师说刑讯下审判肯定不公正
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张青12日上午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会见被关押近一年零三个月的丈夫。郭飞雄告诉妻子,他的身体因酷刑五、六处伤残,呼吁全社会关注禁绝酷刑。辩护律师莫少平坚持认为,郭飞雄无罪,刑讯逼供下的审判肯定不公正,应继续寻求法律救济。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的采访报道。
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张青12月12日上午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被允许会见被关押近一年零三个月的丈夫。
当天晚上张青谈会见经过。
她说:“今天早上十点多一点,我见到他了,时间是十五到二十分钟。他一上来,跟我笑了,也跟我招手,人瘦,也比较白。”
问:“讲话的时候距离有多远?”答:“隔着非常厚的隔音玻璃,用电话讲,有警察在旁边听。”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辩护律师说,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
郭飞雄案起诉后,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会见律师自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会见律师表示对一审判决不上诉,但保留申诉权利,委托妻子帮助他申诉。
张青说,这次会见郭飞雄,他谈到酷刑的后果:“他说他的身体有五、六处伤残,他们对他下了毒手,他的腰完全坏了,他们把他反手吊在后面,他的两个手也快坏了,他的视力越来越模糊,他只说了这三个,其它的没有讲,我估计他怕我听了受不了。
他说‘中国的水太深了,总得有一个人来趟这个水’。
他说‘对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种酷刑,希望中央政府真正地、彻底地制止这种反人道、反文明的酷刑。也希望社会的有识之士、有良心的人士,能够推动中国的监狱里禁用电警棍电击男性、女性生殖器的这种酷刑,这个实在是太丑恶了。’”
问:“他还讲了什么?”答:“他跟我说,他们也威胁过他以后还会做什么,做什么。。。他跟我讲,每两个星期给我写一封信,如果一个半月没有收到信的话,他可能在绝食抗议。现在马上要下到监狱里去,面临着人家给不给他带走他手边的个人用品。他有五、六十本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面写的读书笔记,跟政治无关,只是文学、哲学、英语。。。如果真的被人家扣押的话,他会绝食抗议。如果在监狱里受到其它虐待,他也会启动绝食抗议。绝食分两次,一次一百天,一次一百五十天,直到奥运会结束。”
张青认为:“他一再说的在里面遭受到的酷刑,这是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并且这种伤是看不到的伤,他走路的姿势非常僵硬。在这整个案件里,以法西斯式的精神摧残和身体摧残来对付一个人,官方的目的就是打击他的意志,想让他不再从事维权、推行中国的法制民主。不可逆转的这种身体摧残比控制他五年时间更重要。”
张青谈到会见后她走到看守所门口,坐在那里的心情。她说:“心是很清凉的、冷静到极点的那种感觉。我坐在那里想了好久,接下来就(在那里)给胡锦涛写第四封公开信。”
在北京的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先生说:“毕竟当局是让她见了郭飞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提供一点儿意见,咱们始终还是认为,郭飞雄是受到刑讯逼供的,我们该去怎么举报,怎么提出再审,刑讯逼供逼取的一些‘证据材料’,是一种程序上的不公正。要求再审也好,请求检察院抗诉也好,这个程序是可以走的。刑讯逼供绝对是中国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刑讯逼供状态下进行的司法审判肯定是不公正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是一个可以进行申辩、抗辩的救济渠道。
第二,郭飞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不适于羁押,作为亲属和郭飞雄本人,都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第三,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无论从事实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仍然不改变我们的辩护观点,坚持认为郭飞雄是无罪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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